第一章 总 章
第一条 上海财经大学健康管理协会是由学校健康中心牵头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性组织,是我校教职工交流健康技能、互相鼓励建立健康生活方式并学会健康自我管理的教职工团体。
第二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通过组织教职工定期学习交流自我保健方法,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形成一种长效自我监督氛围,使教职工逐步改变不良的生活方式,建立、巩固健康的生活方式。同时,提高教职工的健康素养,增进同事的交流,加强与我校其他协会组织的联系,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第三条 协会的任务是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使教职工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学会健康自我管理技能,提高健康素养。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 入会条件:凡赞成本协会章程的上海财经大学教职工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
(一)在本协会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培训的权利;
(三)有批评和监督本协会各项工作的权利;
(四)有询问和监督本协会财务开支情况的权利;
(五)有对协会建设提出意见与建议的权利;
(六)有退出协会的自由。
第六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纪律和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二)执行本协会决议,听从协会各项活动安排;
(三)缴纳一定会费,作为开展各类活动的经费;
(四)有参加活动的义务;
(五)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做文明会员;
(六)有维护本协会利益、为本协会争光的义务;
(七)自觉维护协会的名誉和形象,在广大教职工中扩大协会的影响。
第七条 会员应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会员大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由本会全体会员组成,每年召开一至二次,亦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大会的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民主表决方式。
第九条 会员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讨论、制定、修改本会章程;
(二)讨论和决定本协会的工作和任务;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
(四)监督本协会的财务活动;
(五)决定本协会其他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 协会设名誉会长一名,并设理事会,理事会是开展日常工作的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
第十一条 理事会职权: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会长、秘书长,决定理事会理事名单;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和各项活动的开展;
(四)制定内部管理制度,组织协会工作;
(五)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并向会员大会汇报工作。
第十二条 理事会设会长一名,秘书长一名,财务出纳一名,理事3~5名。首届理事会人选由协会筹委会推选后经会员大会表决产生,并由理事会产生首届理事会长和秘书长。以后每二年进行一次理事会的民主选举。
第十三条 理事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品质端正,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方针、政策。
(二)具有较高的工作热情、责任感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三)有一定的健康管理专长,具备一定的理论素养和技术,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和影响力。
第四章 活动原则
第十四条 本协会的活动按照我校有关规定和精神,依据本会章程,有计划地开展和组织。
第十五条 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组织健康体检;
(二)开展健康教育交流讲座;
(三)举行专家咨询会;
(四)举办健康技能培训;
(五)组织健身锻炼活动。
第五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本协会的经费来源:
(一)会员缴纳的会员费,每年度200元/人;
(二)学校有关部门的拨款;
(三)团体、企业或个人的赞助。
第十七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维持协会日常工作和活动,经费开支必须公开透明。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会员大会讨论和通过,报学校后勤管理处和工会备案。
第十九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本协会。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协会成立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