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休学
l、学生因病休学,首先向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提交本人休学申请书和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证明,领取《上海财经大学学生休学申请表》。
2.学生填写《上海财经大学学生休学申请表》,送校保健科审核,校保健科在《上海财经大学学生休学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签章后送学生所在院(系);
3.学生所在院(系)负责人在《上海财经大学学生休学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签章后,送教务处;
4.教务处审批后,开出《上海财经大学学生休学通知单》,分别交学生本人和学生所在院(系)办公室;
5.院(系)办公室接到《上海财经大学学生休学通知单》后,立即通知学生尽快办理离校手续,并收回校徽及学生证(存系);
6.学生凭《上海财经大学学生休学通知单》回家休养,户口不迁出学校。
二、复学:
7.病休学生休学期满,向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提交本人复学申请书、《上海财经大学学生休学通知单》和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愈证明,领取《上海财经大学学生复学申请表》;
8.学生填写《上海财经大学学生复学申请表》,连同病愈证明单送校保健科审查;
9.校保健科对学生复查完毕,即在《上海财经大学学生复学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签章,送学生所在院(系)办公室;
10.学生所在院(系)负责人在《上海财经大学学生复学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签章,送教务处审批;
11.教务处批准后,即开出《复学通知书》,送学生所在院(系)办公室;
12.学生所在院(系)办公室接到《复学通知书》后,通知学生取回学生证和校徽。
三、退学:
13.须作退学处理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向教务处学籍科提交退学申请书及相应材料,如属病退,须附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疾病证明,领取《上海财经大学学生退学申请表》;
14.学生填写《上海财经大学学生退学申请表》,交学生所在院(系)办公室,学生所在院(系)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章,如属病退,应由校保健科会签,送教务处审批;
15.教务处签署意见并签章,送主管校长审批;
16.校长批准后,由教务处开出《退学通知单》》,送学生所在院(系)办公室(附上《上海财经大学学生离校循环表》;
17.系办公室接到学生《退学通知单》,立即通知学生尽快按《学生离校循环表》办理离校手续,收回校徽及学生证;并通知党总支将该生档案材料转至有关单位;
18.学生持办妥离校手续的《学生离校循环表》及一寸免冠照片二张,向教务处换取《退学证明》和《肄业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