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10-30浏览次数:157
根据上海市医疗保险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相关通知,原先实施的上海市高等院校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目前继续按照以前的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财经大学门诊部
2009-3-27